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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事会章程
  理事会宗旨
  理事会构成
  理事会服务细则
理事会联络方法
  理事会组成
  理事会成员
 商标名称

 
中国知识产权报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知识产权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全国惟一全面报道知识经济新闻的报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发布政务信息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授权公告的权威媒体。
第二条 中国知识产权报理事会是由关心中国知识产权成长与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组成的自愿性服务、咨询和宣传组织,广泛团结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 中国知识产权报理事会关注以知识产权为价值标准的知识经济、关注经济社会的快速与可持续发展、关注全社会的创新能力、关注知识产权战略的运用水平,利用《中国知识产权报》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权威媒体优势,以服务社会、服务法治、服务经济、服务企业为宗旨,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为骄傲,与时俱进,开放办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中国知识产权报理事会由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专业理事单位组成
第五条 理事会的名誉理事长由知识产权相关机构领导人或知识产权界知名专家担任,理事长由中国知识产权报社社长担任,凡具有法人资格和良好社会形象、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企业、事业、机关及社会团体,承认本章程,按照自愿加入的原则,经邀请确认,按时缴纳会费者,可成为理事会的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专业理事单位,并指定一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应职务。
第六条 中国知识产权报理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设在中国知识产权报社,秘书长由理事长任命。
第三章 理事会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有权对本报的版面内容、版式风格和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及建议。
第八条 享有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详见《中国知识产权报》理事会服务细则)。
第九条 有权对理事会章程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 积极支持理事会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报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 积极向理事会反馈本单位在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新问题和社会关心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  入会程序
第十二条 自愿申请报名,认真填写《理事会成员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交至理事会秘书处。经审核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第十三条 申请单位在收到同意接收入会的书面通知后,按通知要求交纳入会年费(以后按年度收取会费);各项手续完备后,报社颁发有关证书和牌匾。并根据入会单位所任职位,享受相应的服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决定。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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