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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做出取消特约记者的决定。为表彰十几年来担任本报特约记者的41位同志,报社向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
孙辛隆(江苏)、李建民(浙江)、王明冬(四川)、韩素兰(陕西)、微 嘉(广西)、何晓钧(云南)、涂先明(河南)、许耀文(湖北)、安守海(贵州)、宋志文(内蒙)、张伯友(北京)、张志良(湖南)、陈苏宁(江苏)、王均华(青岛)、吕宝礼(山东)、肖炳生(福建)、哈庆华(青海)、戴晓翔(浙江)、黄文霞(广东)、贺迎国(新疆)、戴荷生(江西)、张少军(黑龙江)、顾勇华(上海)、黄玉霞(广州)、陈保国(武汉)、谢轶欧(陕西)、王月珍(上海)、陈冬健(河南)、卢红兵(四川)、张青华(河南)、周素霞(贵州)、闫 明(辽宁)、姜士凤(辽宁)、王胜利(辽宁)、仝怀信(河北)、迟承柏(青岛)、胡冬青(江西)、陈小华(江西)、程增英(福州)、吴国清(黑龙江)、孙德民(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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