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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并重

本报通讯员 黄健

厦门海关主动适应我国加入 WTO 形势发展的需要,强化把关服务职能,研究制定了 10 项措施,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成效显著。截止去年 11 月底,查获侵权案件 106 起,案值人民币 1600 多万元,有效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高度赞誉。据不完全统计,厦门海关共收到权利人国际足联、日本丰田株式会社等送来的锦旗、感谢信近 20 面封,盛赞海关 “ 国门卫士,打假先锋 ” ,树立了海关良好的社会形象,维护了正常的贸易秩序,促进了厦门关区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海关关员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过硬的鉴别假冒商品本领是提高海关知识产权整体执法水平的前提。厦门海关针对部分关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商标知识贫乏的实际,积极开展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举办商标知识、真假产品鉴别培训班,邀请权利人、厦门市工商局、专利局做专题讲解等等。有针对性的培训收效显著,关员的主动保护意识大大增强。厦门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机场办事处、高崎办事处、象屿海关等业务一线单位查获侵权案件均实现零的突破。去年 4 月 1 日《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海沧办事处 4 月 17 日 查获全国进出口环节首例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社会反响强烈,中央电视台、《国际商报》、《厦门日报》等媒体纷纷予以报道。

二、运用风险管理,有效打击侵权

厦门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坚持严密监管与方便合法进出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运用风险管理机制,有效打击不法侵权行为。一是定期召开关区及福厦两关侵权案件动态分析研讨会,对侵权案件高发的晋江、石狮地区进行侵权动态分析,对侵权高发的商品品种及商标进行风险分析;二是收集和追踪知识产权侵权线索,进行风险布控,有重点地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去年 5 月,厦门海关依据有关信息,在泉州口岸实施风险布控,一举查获申报总价约为 3 . 5 万美元的 “PHILIPS” 应急灯。该案的查获,直接促动泉州地区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及时规范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带动了飞利浦(中国)公司产品在泉州地区乃至福建省的销售业绩飞速增长。在 6 月初,欧盟组织的中国海关代表团与荷兰财政部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上,荷兰飞利浦公司特别通报了厦门海关查获的这起侵权案件,并当场表示感谢。

三、突出保护重点,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针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低下的现状,厦门海关制定措施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一是召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现场会,深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调研、与企业座谈等,积极宣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规和保护意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创汇知名企业,如安踏(福建)鞋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在厦门海关法规处的指导下,纷纷向海关总署办理了知识产权保护备案。二是在各业务现场,重点缉查假冒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自去年 7 月 1 日总署核准 “ANTA” 备案,厦门海关 7 月和 9 月连续查获 2 起涉嫌 侵犯 ANTA 商标权案件。 2002 年,厦门海关查获侵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案件 15 起,案值近 130 万元,有力地保护了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与权利人中国粮油公司等单位密切配合,在审单、查验环节采用凭权利人出具的《放行凭证》放行,有效地堵住了侵犯国有企业商标权货物在厦门关区的出口通道。据中粮公司称,由于厦门海关保护其知识产权力度大,不法厂商企图从该关区出口侵权罐头难以得逞。

四、积极开展对外宣传,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厦门海关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知识产权法规对外宣传力度,增强海关管理相对人和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净化执法外部环境,营造良好执法氛围:一是通过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刊登有关侵权案件查处情况、厦门口岸侵权动向;二是多次走访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良好氛围;三是举办 10 多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题宣讲会,为 2000 多家次企业宣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法规;四是以开展第二个 “ 世界知识产权日 ” 宣传活动为契机,与厦门电视台、工商局、专利局联合举办一台以 “ 保护知识产权 ” 为主题的智力挑战电视直播节目,增强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目前,厦门关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得到增强。越来越多的生产、外贸企业开始注重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法则,保护自身的利益并防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发生。如厦门吉致电子公司等 100 多家企业,在接到境外生产定单后,主动要求委托方提供知识产权授权书,提交海关法规处确认;生产灯具的泉州华邦电子公司在海关法规处的促动下,与 PHILIPS 权利人签定了合法使用 PHILIPS 标识的商标使用合同。同时,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得到了增强。作为鞋底外观设计权利人的李晨春,为依法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去年 3 月,向海关总署办理了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并于 6 月,向海关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申请,要求查扣厦门某公司涉嫌侵权货物。这是厦门关区权利人以个人名义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首起事例,厦门海关也多次依据公民提供的侵权线索,成功查获数起侵权案件。

(   原载《中国知识产权报》 2003 年 2 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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