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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将他们造就为百万富翁

20 年前,骑着两个轱辘的自行车上下班,如今却能以豪华的四轮轿车作为代步的工具;

20 年前,一家人挤在 50 平方米 的小窝里生活,如今却有五室两厅两卫的空间可以徜徉;

20 年前,过春节时只在武汉市内走走亲戚,如今却携家人游历新马泰、欧洲、澳大利亚、美国。

这是记者在湖北省化学研究院采访几位研究员时获得的深刻印象和鲜明对比。

是什么原因让科技人员如此富有﹖记者带着这一疑问走进了该院科技办公室。在科技成果展示厅,橱窗里一摞摞专利证书十分醒目。墙上悬挂着一系列科技奖励政策,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74 条一下子吸引了记者的目光: “ 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 2000 元 ……” 细则的旁边是化学研究院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 把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和专利实施后的经济效益与发明人的经济效益结合起来,申请一项专利,给予发明人 500 元奖励,专利授权后给予 3000 元奖励 …… 对专利技术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按纯收入的 33 %奖励给发明人 ……” 记者看到 33 %这一比例,似乎明白了什么。再仔细聆听刘良炎院长接受记者采访的一番介绍后,记者的心中豁然开朗,所有的疑问均有了答案。

湖北省化学研究院前身为化学研究所,于 1973 年成立。 1987 年通过变换催化剂发明专利的实施掘得了第一桶金。以此为依托,在水解催化剂、脱硫剂、光通讯化学材料等方面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 1993 年开始,该院重奖有功科技人员。将专利技术实施所带来的利润的三分之一奖给发明人。这种奖励不是一时头脑发热,用刘院长的话说是制度化了。 1993 年,化学院的几位功臣能拿到十几万元的报酬,而近几年,每年能拿到上百万元。谈到这些,刘院长兴奋地说: “ 我们不仅生产专利产品,我们也生产百万富翁。我们就是要构建良好的机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让他们的聪明才智为单位作贡献。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他们爱单位,我们就重奖他们,为他们创造一流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 ”

好的机制激活了广大科研人员创新的热情。目前,该院申请发明专利 85 项,获得专利权 53 项,其中 95 %已转化为生产力。职工的收入从 “ 七五 ” 期间的年均 0 . 29 万元增长到 “ 九五 ” 期间年均 4 . 25 万元,增长 12 倍。

记者在结束采访返回的路上一直在思索:好的科研人员能研发出好的专利产品,好的专利产品能打开市场,好的市场能为单位创造好的效益,好的机制尤其是知识产权参与收益分配的机制能造就百万富翁。造就富翁是表象,其深层次的问题却耐人寻味。 (许耀文   董宏伟   莫瑶江   石红   戴玉斌)

( 原载《中国知识产权报》 2003 年 3 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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